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桐城师范学校升格为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皖政秘〔2009〕25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桐城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273,同时请你省撤消桐城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安庆市)共建,以安庆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左右。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安庆市政府承诺,自2010年至2014年每年给予13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专项经费,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为安徽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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