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内蒙古、吉林、广西、四川、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定于2010年6月25日至27日在天津市举行。为充分展示职业院校特别是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营造大赛热烈祥和的氛围,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行期间,举办一台具有民族特色的职业院校学生文艺作品调演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6日晚7:30。 地点:天津礼堂大剧场。 二、选送节目的具体要求 请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五个自治区各选送2个节目,天津市、吉林省、四川省、青海省分别选送1个节目。参演人员必须是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节目以反映民族特色和职业教育成果的歌舞为主,每个节目的人数不超过20人。 三、选送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 请于2010年4月底前将备选节目刻成光盘,报送至天津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公室,由大赛办公室负责对各地选送的节目进行审核,并于5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6月将对选定的节目进行联排。 请认真组织实施,有何问题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职成教司:蔡妍(010)66096253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田晓勤(010)66096354 大赛办公室(天津):田玲(022)27035130 15302181511 邮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8号 邮政编码:300122教育部办公厅二О一Ο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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