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选送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文艺作品调演晚会节目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4:58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天津、内蒙古、吉林、广西、四川、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定于2010年6月25日至27日在天津市举行。为充分展示职业院校特别是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营造大赛热烈祥和的氛围,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行期间,举办一台具有民族特色的职业院校学生文艺作品调演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6日晚7:30。  地点:天津礼堂大剧场。  二、选送节目的具体要求  请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五个自治区各选送2个节目,天津市、吉林省、四川省、青海省分别选送1个节目。参演人员必须是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节目以反映民族特色和职业教育成果的歌舞为主,每个节目的人数不超过20人。  三、选送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  请于2010年4月底前将备选节目刻成光盘,报送至天津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公室,由大赛办公室负责对各地选送的节目进行审核,并于5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6月将对选定的节目进行联排。  请认真组织实施,有何问题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职成教司:蔡妍(010)66096253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田晓勤(010)66096354  大赛办公室(天津):田玲(022)27035130  15302181511  邮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8号  邮政编码:300122教育部办公厅二О一Ο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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