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重庆市教委,国务院侨办文化司,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相关工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同意果蔬加工等22个工程中心通过验收,正式命名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并聘任胡小松教授等为果蔬加工等相应工程中心主任,孙宝国院士等为相应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详见附件),自即日起,聘期五年。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985工程”、“211工程”和省部共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标志性建设成果。条件建设是基础,作用发挥是关键。希望你们以工程中心通过验收为契机,加强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心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工程中心在高校学科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师认证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发挥工程中心在高校科技成果工程化和技术产业化转移等方面的桥头堡作用。我部对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将开展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及其技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xls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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