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授予中南民族大学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2:21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广东、陕西省教育厅,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司,国家安全部人事局:  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意见,在按规定经专家认真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授予中南民族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教授评审权,授予西安邮电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评审权,可审定的学科名单附后。其余暂不具备评审教授条件的学科,仍由你单位组建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负责评审。  一、中南民族大学有权评审以下5个学科的教授  1.民族学        2.中国语言文学  3.生物医学工程     4.法学  5.运用经济学  二、深圳大学有权评审以下3个学科的教授  1.光学工程       2.信息与通信工程  3.理论经济学  三、广州大学有权评审以下2个学科的教授  1.数学         2.土木工程  四、西安邮电学院有权评审以下3个学科的副教授  1.信息与通信工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管理科学与工程  五、国际关系学院有权评审以下2个学科的副教授  1.政治学        2.理论经济学  专此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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