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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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教育年鉴》是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性年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做好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记录。为做好《中国教育年鉴》2012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撰稿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反映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2011年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展现出的新风貌;深入反映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情况。 二、撰稿重点 本地区、本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的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推进学前教育的重大项目;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步伐,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举措,以及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 三、撰稿要求 1.着重反映教育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教育发展变化的条目撰写,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强化资料的实用性。 2.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3.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要列入,行文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八股式的堆砌。 4.文中数据准确,内容应与数据相符。 5.为避免稿件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发生,各单位的稿件由特约撰稿人初审,并由特约审稿人统审。 四、字数控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10000字以内;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各高等学校稿件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稿件字数请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五、撰稿格式 1.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 2.标题:一级标题用一号宋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3.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4.每个条目前空两格,条目名称置于[]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一个汉字的距离。 5.稿件须有撰稿人、审稿人署名及联系方式,并注明样书和稿酬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六、截稿日期 截稿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 邮 编:100082 电子邮件:edunianjian@163.com 电 话:010-82296750 82296752 82296753 010-82296751(传真) 联 系 人:李挥 13901357387 闫丽春 15120095876 宣传彩页联系人:陈敏君 010-52045661 010-52045660(传真) 请各撰稿单位高度重视《中国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加强对撰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稿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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