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1:5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               电话:0991-8582938  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考点: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  法语(TNF)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德语(NTD)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1.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评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2.成绩通知单(合格证书)将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3.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人员按时报名。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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