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湖南、陕西省教育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意见,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研究,同意授予华侨大学、陕西科技大学教授评审权,授予湖南工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乡医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副教授评审权,可审定的学科名单附后。其余暂不具备评审教授条件的学科,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负责评审。 一、华侨大学有权评审以下8个学科的教授: 1.材料科学与工程 2.化学工程与技术 3.机械工程 4.土木工程 5.应用经济学 6.工商管理 7.政治学 8.哲学 二、陕西科技大学有权评审以下4个学科的教授: 1.轻工技术与工程 2.化学工程与技术 3.材料科学与工程 4.机械工程 三、湖南工业大学有权评审以下12个学科的副教授: 1.法学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生物医学工程 4.机械工程 5.材料科学与工程 6.电气工程 7.土木工程 8.管理科学与工程 9.工商管理 10.戏剧与影视学 11.设计 12.外国语言文学 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有权评审以下5个学科的副教授: 1.经济学 2.管理学 3.法学 4.政治学 5.外国语言文学 五、新乡医学院有权评审以下3个学科的副教授: 1.基础医学 2.临床医学 3.生物学 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有权评审以下8个学科的副教授: 1.水利工程 2.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3.土木工程 4.力学 5.机械工程 6.管理科学与工程 7.电气工程 8.数学 专此批复。教育部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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