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信阳农林学院的函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12:3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信阳农林学院的函》(豫政函〔2012〕11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信阳农林学院,学校代码为11326;同时撤销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阳农林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信阳市人民政府承诺“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到省属本科院校水平,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未来五年内列出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对学校老校区置换、新校区建设和二期征地给予优惠政策,老校区置换资金全额返还学校,基本建设按政策减免相关规费”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6个本科专业,即:植物保护、林学、水产养殖学、茶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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