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工作:一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二是依法对民办学校开展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批,对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备案。三是通过招生简章、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四是严格禁止民办学校收取未经公示的项目费用。
北京教育信息网20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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