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民办高校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2007年开始启动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鼓励扶持措施固定下来,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形成民办高等教育鼓励资助的长效机制。
今后,民办高校可以在每年7月向市教委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市教委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论证,相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接受资助的民办高校必须专款专用,并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鼓励资助政策体系,引导民办高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不断增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北京教育信息网
20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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