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技函[2013]26号
来源:优易学 2013-7-10 15: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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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3年1月中旬至4月初组织了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14个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名单附后)。 希望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在申报认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紧制订中心未来四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发展目标,加大改革和支持力度,强化密切协同,确保协同创新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附件: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教育部 财政部2013年5月17日附件: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序号中 心 名 称主 要 协 同 单 位类别1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前沿2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前沿3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前沿4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前沿5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文化6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文化7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行业8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行业9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行业10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行业11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区域12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区域13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区域14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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