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以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共有56个,包括20所民办学校、31个社会团体、5个基金会。以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努力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与教书育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新社会组织的工作水平,取得了以下显著成效:一是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加强了对新社会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二是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好学校”这两个根本问题形成了共识。各民办高校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体现出“高”、“广”、“深”、“实”的特点,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科学的办学理念和思路,转化为领导学校发展的实际能力,改进人才培养模式,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三是充分利用新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四是开展联谊活动,做好穿针引线工作,为引进人才和智力搭建平台。五是积极支持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推动云南教育科学发展。
在汇报会上,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对以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总体汇报,云南省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等新社会组织分别对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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