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象州、阳朔等县(市)紧随武鸣县也接受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武鸣、北流、象州、阳朔等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为目标,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部门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重要作用,强化宣传,增加人财物的投入,语言文字工作实现了现阶段“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自治区语委派观察员指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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