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省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二后分流”
来源:优易学  2010-1-28 18:14:1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就加强全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专门出台政策,明令禁止歧视、排挤“学困生”,更不得拒绝成绩较差学生入学或参加中考,全省所有初中学校一律停止各种形式的 “初二后分流”现象。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各普通初中要树立 “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培养一个合格毕业生同等重要”的观念,重视对“学困生”的关爱和帮助,按“德育导师制”的要求,建立辅导教师个别帮扶制度,重点加强教学辅导和心理辅导,注意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培养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变“要他学”为“他要学”,努力减少“学困生”比例,提高合格率。

    初中控辍的基本目标为: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要控制在2%以下,农村要控制在3%以下。各普通初中要坚持“防辍为主、防劝结合”的思路,完善和落实“控辍”管理制度,带着感情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得歧视、排挤“学困生”,不得拒绝成绩较差学生入学或参加中考,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二后分流”,杜绝初中毕业班学生只注册、不到学校学习或提前离校,到时间才参加中考或回学校领毕业证书的现象,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

    此外,福建省各地还将进一步规范休学、转学、借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学籍异动的审批手续,有效监控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辍学情况,并利用管理系统的统计功能,及时掌握辍学学生的详细情况,分析辍学根源,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供基本数据,使“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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