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1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0-1-28 10:15:2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由海内外十五位热心祖国教育事业的中青年学者(教授、博士)、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

学校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一流的师资力量,现设有7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近万人,是福建省发展最快、我国经济特区中规模最大的民办大学。现有从厦门大学、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以及美国、加拿大等海外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专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600余人。并有特聘的海内外专家、学者、企业家不定期来校授课。学校的教学原则是:以一流的师资保证一流的教学质量。

学校新校园占地近六百亩,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完备,有教学科研大楼、学生活动中心、大型学生综合餐厅以及10栋学生公寓生活楼,并设有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篮球场10个、羽毛球场8个、排球场4个和高标准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语言训练室等,是一个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为一体,属国内一流水平的大学校园。目前七千多名南洋学子已入住新校区。学校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国内著名、省内一流的万人应用型本科大学,争取拥有硕士点。

我院现开设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技术等五个美术类专业,秉承“以造型为基础,技术为手段、创新为动力,市场为目标”和“技能+学历+资格证书”的教学宗旨,实行多元化的教学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在校期间,学生不仅能受到科学、严格的专业技术训练,同时能获得对艺术设计完整的理解。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了较为灵活、实用的特点,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选修和实训课程,使学生拥有较大的自我设计空间。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多家大型国企、台企和外资企业签订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每年“百场千家”校园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搭建了就业的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美术类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闽教学(2009)5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

1 、美术类各省市考生,按照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报名。

2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携带考生户口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点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各省市专业考试。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层次
 备注

 
 
动漫设计与制作
 40
 三年 
 高职高专
 文理兼招

 
 
广告设计与制作
 30
 三年

 
 高职高专
 文理兼招

 
 
环境艺术设计
 30
 三年

 
 高职高专
 文理兼招

 
 
服装设计
 30
 三年

 
 高职高专
 文理兼招

 
 
建筑设计技术
 30
 三年

 
 高职高专
 文理兼招

 
 


我院美术类专业面向河南、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江苏、山东、湖南 、贵州等9个省, 计划招收美术类考生160名。在其他省市承认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市审批的招生名额为准,并根据各省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录取办法

1、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各省高职高专录取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美术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市高职高专文理科录取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电话:0592- 5115299  5257058 传真0592-5367602

邮编:361101            网址:www.ny2000.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0年元月5日

 

责任编辑: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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