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厅函[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04年11-12月间,经过资格审查、初审、终审三个阶段的工作,对各地申报的976件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进行了评审,最后评审认定“优秀课程资源”164件,“推荐使用课程资源”363件。经我部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供各地在开展教师培养、培训中选用。
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是新时期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质量关,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评审、遴选机制,今后未经全国或省级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推荐使用。我部将定期组织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征集、遴选和推荐活动,同时还将组织开发一批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国家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库,推动教师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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