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国家设有以汉语作为教学语言的中等学校,其毕业生的汉语水平已经超过我高等学校对接受外国学生的汉语要求。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对我国高等学校接受外国学生入学时,有条件免除汉语水平考试做出了规定:
1、可以免除汉语水平考试直接入学的外国学生,其在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程的授课语言必须是汉语。仅学习过汉语课程,但必修课程授课语言非汉语的学生不在此列;
2、各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可以将此规定函告驻在国有关学校;并应学校请求出具证明信函,证明该校必修课程的授课语言是汉语;
3、申请免除汉语水平考试直接入学的外国学生,必须向我国高等学校出具毕业学校获得的上述证明信函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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