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合同范本 | 法律文书 | 法律常识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文档 >> 法律常识 >> 程序类 >> 文章正文
刚受理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字体:
刚受理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能。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申请,会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查看“刚受理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的相关内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动感地带 休闲read 相关文章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一般应到…
    由于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什么类型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
    派出所是否独立的诉讼主体?
    对涉嫌犯罪的劳教人员如何适…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
    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
    民事抗诉案件要向当事人收费…
    当事人对终审判决能否申请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