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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考录条件不做户籍限制
来源:优易学  2009-2-1 16:33:5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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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录条件不做户籍限制

  根据考录通知,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都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的报名工作将以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青年人网记者了解到,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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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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