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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挪威森林
2005-8-4 13:28:42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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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我在一起的朋友们都说,林姗姗爱上我或者我爱上林姗姗是个奇迹。他们觉得我们一高一矮很不般配,还说这和长颈鹿与小白兔相爱是一个道理。听到这些风言风语后,林姗姗很生气,开导我说:让他们嫉妒吧,我们都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要彼此相爱。
  林姗姗的个子不高,娃娃脸,长发清水挂面似的披在肩上,是我们那个街区里公认的美女。关于我追她的具体过程比较复杂,不想多说,反正我们在一起恋爱已经很久很久了。和她交朋友后,我叫她晓晓。她没有表示异议,温柔地接受了这个称谓。她说,感觉这个名字很新鲜,然后笑得像一朵雨后的水仙。她非常喜欢笑,大概是被家人和朋友长期宠爱的缘故,她还有些自恋,和我在街上散步,遇见橱窗里的自己,也要歪头看上一眼。
  一天,在江边的长椅上,林姗姗忽然问我:“你看过《挪威森林》这本书吗?”我转过头,故意说:“没有啊。”“你连这么有名的畅销书都没读过啊?”她很惊讶。“是村上春树写的,有些段落太精彩了,我都能背下来。”“真的?”“那当然,我背给你听。”林姗姗眯起眼睛,非常陶醉地说道。“直子死了三年了……”我强忍住笑,听她背诵《挪威森林》中的段落。
  其实,早在两年前的夏天,我就读过那本书,她背诵的段落也是我颇为喜欢而熟悉的。林姗姗大学毕业后在电台上班,做一档音乐节目,她很喜欢在节目里播放流行歌曲给朋友们听,很有听众缘。业余时间里,她会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做百分百的居家小女人。我曾经试图改变她的生活状态,多运动一下,带她去游泳或者打羽毛球。这个良好的愿望最终没有得逞,她说读书也是运动,思想的运动。节假日的时间,她大部分用来旅游和读书,只留下一小部分用来照顾我们半死不活的爱情。
  有一次,我问她,晓晓,我和那些书相比,谁更重要?她的回答很干脆,傻瓜,当然是你了,你是一本柔软的书。唉,面对顽皮可爱的她,我经常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问她同样的问题了。问了也白问,还是不问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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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姗姗有句口头禅,行万里路和读万卷书是人生两大快事。和她相比,我旅游过的城市屈指可数,可是平时的阅读量只多不少,区别在于我读的书很杂,她只喜欢国内外的言情小说和漫画书。
  周末,我们去逛书城,她在文学区一蹲就是两个钟头,而我已经把整座书城检阅了三四遍,还和偶遇的老同学一起回顾了难忘的初中时代。等我急匆匆回到二楼,发现林姗姗还在那里有条不紊地翻书呢。她选择书多少有些挑剔,经常自己在家里开列书单,然后按图索骥。每次淘书回来,她的书架和枕边就会增添几本新面孔的小说和漫画书,或者一页未翻,或者被翻到某页,成为她临睡前最后的拜访者。
  去年夏天,她的爸爸妈妈去海南旅游,留下她单独看家护院。一天晚上,我借口说手表停了,赖在她家里死活不走。为了把我赶走,她破例答应我一起偷喝她爸爸藏了12年的法国红酒。那天,她醉眼迷离地说,枕边书是她的最爱。我问她,那么我呢?她说也是。我能猜到,她在骗我开心呢。为了表示爱,我借着酒劲儿吻了她的嘴唇,然后倒在沙发里假装人事不醒。看我在故意耍赖,林姗姗的酒醒了一半,故作生气地说:你这个坏家伙,想赖着不走吗?好,我叫我的表妹来,看你走不走?她的话音刚落,我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跳起来说,上帝啊,千万别叫她来,我现在就走。
  她的表妹叫何佳雪,小时候不仅胆子小,还特别爱哭,人送外号小闹钟。长大后,这个小公主的脾气大变样,成为远近闻名的超级辣妹,脾气超级火爆。她的家就在楼上,自从我和林姗姗恋爱后,她总看我不顺眼,好像我把她表姐从她身边夺走了似的。为缓和紧张关系,我三番五次和她套近乎,可是她根本不予理睬。上帝啊,倘若小闹钟真的来了,肯定不会放过我的。我不仅纵情耍赖,还喝了林姗姗老爸的红酒,数罪并罚,只怕法网难逃。我以最快的速度穿上运动鞋,和林姗姗挥手道别,慌忙逃离了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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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爱情之外,我还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她叫许诺,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乐观的惟美主义者。
  我们认识的时间可以追溯到5年以前,当年我在这个城市上大学,她开的咖啡店就在大学围墙的外面。大学一年级,我假装很老实,深更半夜学外语。大学二年级,同样是深更半夜,我却带领假装很老实的女生跳大墙,手拉手到咖啡店谈论崇高的理想和爱情。
  当时,许诺刚经历完痛苦的单恋,冲咖啡经常忘记放糖,把与我同行的小女生苦得眼泪汪汪的。于是,我不得不主动提醒许诺给咖啡放糖,就这么一来二去,我们逐渐熟悉,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她比我大两岁,感情阅历丰富,经常充当志愿者,为我的爱情指点迷津。真的很奇怪,无论我怀着多么坚强的心去找许诺诉苦,只要见到她的那一刻,心马上会变软,像个烂桃子。
  2004年深秋的某个夜晚,我曾经找到她,痛苦不堪地和她说,我爱林姗姗太深了,甚至爱到没有自我。她难以置信地看我半晌,悄声说,真能胡扯,你一副铁石心肠,对哪个女孩这么用心过?看她不信,我顿时急了,指着窗外的路灯说,真的,我对路灯发誓,我这次是真的。很凑巧,我举起的手指刚放下来,窗外的路灯全灭了。许诺看看窗外再看看我,笑得几乎岔气。她说,你看你,明明是假的,外面的路灯都灭了,你还来骗我。
  有些事情不怕凑巧,就怕太凑巧。那天供电所更换变压器设备,临时切断电源。我刚说完话,整条街道的路灯就集体休息了。我不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男人,但是,这样的情景真的太出人意料了,我呆坐在那里,半天没反应过来。许诺看出我很尴尬,故意把话题岔开,没有继续开我的玩笑。在昏暗的烛光下,我们聊了很多内容,可是,我只记住了她说的三句话,是关于爱情的。她说,你深爱一个女人,那么,她很快就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如果以后不爱,她将会成为你心里甩不掉的负担。假如你真心爱她,就要对她负责任,爱她一生一世,爱到白发苍苍。许诺的话宛如秋天的阳光,把我的心照得暖洋洋的。她并没有见过林姗姗,可是她认为爱读书的女人错不了,在这个浮躁的世界,既有品位又有层次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后来,我带林姗姗到咖啡店去过一次,许诺也在,她们聊得比我还开心。临走时,许诺偷偷把我叫到旁边,很有把握地说,就是她了,如果再错过,你会后悔的。我诧异地问,真的么?许诺拍拍我的肩头,神情复杂地说,当然是真的,她比我还好。她的话里有话,我的心不禁一跳。望着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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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姗姗自从去过咖啡店之后,总转弯抹角问我和许诺的关系。我说我们是好朋友,许诺像我的姐姐。任凭我解释几十遍,林姗姗就是不信。她说不像,许诺的眼神告诉她,我们的关系不是普通友情那么简单。我后来有些生气了,没好气地对她说,你觉得我们可能吗?林姗姗没有直接回答我,委婉地解释说,《挪威森林》中的直子也不是惟一的,你们男人啊,不好说。看她不依不饶的样子,我的心绪乱作一团。倘若真如她所说的那样,那可就麻烦了。仔细想想,许诺有时候对我的关心真的超过了朋友关系。自从相互认识开始,每年的中秋节,她总会和我聚一次。后来,我才知道,中秋节是她的生日,而我是惟一的生日嘉宾。她的父母家在南京,我觉得作为朋友为她祝贺生日很正常的,也没多想。5年来,我和她见面无数次,相处十分融洽。有几次酒后聊天,恰逢外面下着大雨,我顺理成章地在她的家里借宿。我睡沙发,她睡床,卧室与客厅仅几步之遥,始终相安无事。许诺真的爱我吗?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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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入冬的时候,这个城市的天空下了一场大雪。有个人偏偏与这个冰冷的季节背道而驰,小闹钟恋爱了,她的生活在一瞬间被爱情的火焰点亮。一天黄昏,她横穿马路,主动把身边的男孩子介绍给我,告诉我这是她的男朋友。我用蹩脚的韩语和她说,嘿,这小子真帅!小闹钟用怜悯的目光瞄了我一眼,毫不客气地说,大哥,他是韩国留学生,你还是讲中文吧。哈哈。如果当时地上有个裂缝,我肯定第一个钻进去,小闹钟太不给我面子了。我尴尬地站在当场,表情僵硬,进退两难。小闹钟可不管这些,她在临走前叮嘱我说,喂,你最近怎么不去找姗姗姐了,她经常去一家名叫“WALKGI RL”的咖啡店,和那里的老板聊天。别紧张啊,老板是个女的。前几天,我几次约会林姗姗出去玩儿,她总说没空,原来她在单独找许诺聊天。我没有继续猜想下去,但是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电话是林姗姗打来的,她很小心地告诉我,许诺要走了。我诧异地问,她要去哪儿?林姗姗说,她想家了,要回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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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离开这个城市,许诺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她把咖啡店出兑给隔壁的酒吧老板,提前预定了回南京的机票。临走的那天下午,林姗姗没有去机场,她说,阿瞳,你自己去吧,许诺有些话要亲自对你说。在候机大厅的角落,我把一大包太妃糖塞在许诺的手里,对她说,以后再见你,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你说心里话,你爱过我吗?许诺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微笑着问,你读过《挪威森林》吗?我回答道,是村上春树写的,很久以前就读过了。她继续问,你读懂了吗?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没有马上回答。这时,她忽然从黑色旅行袋里掏出一本书,递到我的手里,随后说,这本《挪威森林》是林姗姗送给我的,我想把书和她一起还给你。别傻了,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只是喜欢你。我问她,真的吗?当然是真的。她指着心口,信誓旦旦地说。我长舒了一口气,对她说,我也很喜欢你,是真心的。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我们几乎同时伸出手臂,紧紧拥抱在一起。如果林姗姗看见这个情景也会原谅我们的,为了超越爱情的友谊,我们只是把拥抱的时间向后推迟了一点点。
  飞机起飞后,我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久久不忍离去。大厅的上空飘荡着一首熟悉的吉他曲,伴随忧伤的旋律,我在心里默默地背诵着《挪威森林》那个熟悉的段落。挪威森林,永远的挪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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