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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的青葱往事
2005-6-30 13:39:45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朱天心说:那时候的体液和泪水清新如花露,人们比较愿意随它要落就落,那时候的天空蓝多了,蓝得让人老念着那大海就在不远处好想去……
  
  来不及地爱回忆
  
  那时候的大学就在大海边,隔三差五拉着死党去。去了也不游泳,仿佛游泳是只有游客才干的傻事。就我俩最聪明,爬去岸边一座小山顶,那里有两棵很大的芙蓉树,我们共一张吊床躺着,晃着,眯着眼睛瞎掰着。
  总是在拼命回忆着近在咫尺的高中时代,是啊,刚上大学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来不及地爱回忆。
  高中时的八卦翻新改版讲了个遍,后来觉得其实也很索然。那时候对男人的统一评判标准是:气宇一定要轩昂,眉目一定要浓秀,头发一定要干净,一定要不食人间烟火,并且必须懂穿T恤和牛仔裤。看着山下有个游客跪在礁石上用石块凿开牡砺壳吸食里面的鲜汁,就觉得好恶心,男人怎么可以这样!
  那时候并不知道,跪在地上左手啤酒右手牡蛎的男人,后来可以被叫作“懂得生活”的男人,或者更严重点儿,那是“性感”的一种。
  
  校运会的广播
  
  我带着T恤牛仔裤的标准交男朋友,并死命认定对方在暗恋我。
  如果一个人死乞白赖地暗恋另一个人倒也罢了,一个人疯狂认为另一个人暗恋着自己,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可是你见过哪个大一女生不发神经的?
  他总是在篮球场出没,他总是穿的那件黑T恤都不知道多少天没洗了,他总是抬起头傻乎乎地盯着别人眼睛看像是在数别人眼睫毛,他闷骚又臭屁,经过我时总是用跑的,并且带着一种清苦的栀子香气。
  后来才知道,紫霞说至尊宝是:“跑都跑得这么帅。”
  这正是我当时的心情写照。
  为此害起相思病,叽叽歪歪地整天盯住大小报刊做心理测试。测出的结果从来都是“对方在暗恋你”,“赶快出手吧”,“优秀的你,怎么会得不到心上人的青睐”,弄得人像热锅上的蚂蚁。
  秋天校运会,因为体能太差我落选了,连三级跳都没机会。死党倒是去参加了跳高。我们班交的宣传语是最多的,因为我总是在不停地写着:“跳高运动员,像凌空的燕子……”现在想想,真是胡说八道,人家燕子是靠飞的,要像跳高运动员那样重重地摔下去,那不成企鹅了!可我当时很得意。
  辅导员一离开运动会现场,30多个人马上乱作一团。想追MM的男生就去买汽水,对本班失望的女生就愤而离席。我逛到T恤他们班的场地,他们那儿有一大块阴凉,我哀愁地看着他,他就是不回头,偏偏等我打了个大哈欠,姿势全走样了,他回头了。
  他哈哈一笑,说:“傻瓜!”
  
  孟庆珍以及腐败
  
  后来这个傻瓜跟T恤杉一起在食堂打饭时她可不傻,她说:看见没有,那个老太太,孟庆珍,你要是要两份鸡丁她准给你一份半,但你要是先要一份,再要一份,她又会给你两份半。
  后来我们一直从孟庆珍手里买一个鸡丁再一个鸡丁,这样算下来,我们差不多占了一大水箱的鸡丁便宜。
  学生会的人会站在食堂门口监督排队,其中一位是我同学。为此当我加号的时候众人总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官员”很威风地点了头。我总是第一个打到孟庆珍大妈的鸡丁,或者青椒肉丝,我沾沾自喜扬扬得意,有同学如斯,有佳肴美食,夫复何求。
  可是不久以后我们全班就在安慰哭泣的官员同学了,因为加号的人数过多而他的腐败日益严重,他被义愤填膺的群众投诉而惨遭“罢免”。那天他在教室里仰天长叹,“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哇!”
  
  一二九长跑和狗
  
  T恤后来捡了一只狗,养在他们化学系的旧实验室。
  本来那间实验室是有锁的,虽然屋子废弃了,但老师们还是希望它保住晚节,不要让我们这帮谈恋爱的人给糟蹋了。可是后来我们发现T恤洗澡箱的那把小钥匙居然正好可以打开实验室的门!我们简直乐疯了。
  起先,这屋子交给T恤班上几名男生用来谈恋爱。实验室安静而诡异的气氛很适合他们先讲鬼故事吓MM,再就势抱MM。后来,捡到了大狗兜,T恤就把教室给兜做了起居室。
  T恤是怎么认识兜的,说来话长。那天是一二九长跑,发令枪一响,同学们像挣脱了锁链的野狗一样疯狂出街了。T恤跑在最前面,跑着跑着,忽然觉得后面有人直喘,心想坏了,第一名保不住了!回头一看,是只大狗,兜这家伙巴嗒着眼睛,色迷迷地看着我男朋友。结果,T恤永远没有甩脱兜的跟随,到了终点线,兜一个冲刺,盖过了T恤,成了一二九长跑真正的英雄。
  我对T恤说:或许那天你穿得太像火腿肠了。
  “我觉得倒是挺像圆白菜炒肉的。”T恤说这话时,正在喂兜吃圆白菜炒肉,兜对孟庆珍同志的手艺也很欣赏,总是吃得浑然忘我。
  可是它有个爱好很不好,它也吃袜子。后来我们确信它患有不轻的强迫症。当我们毕业决定把它送人的时候,我含泪写下的招养启事是:“此犬有轻微强迫症,喜欢吃所有条纹图案的袜子,收养它的人,请善待宠物,自备破袜子若干……”
  
  sir
  
  和T恤在一起,我还是不能抑制地喜欢周sir
  没办法,长得帅的偶像老师就是用来被喜欢被崇拜的。
  周sir是团委的干事,那时候也在教中文系的美学。百分之二百的女生都在暗恋她,因为有人暗恋了两遍。
  可是我不敢跟T恤说。一说他准又炸锅,他说周sir的裤线笔直是个错误,因为只有女人才会那么爱整洁;他说周sir梳低低的马尾巴是愚蠢的,因为只有欧巴桑才低低地梳马尾巴;他说周sir被众多女生暗恋是个天大的罪过,因为只有他T恤才适合被众多女生暗恋。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去听中文系的美学,虽然我们系也有一老夫子教美学。可是他这个美学一点儿不美,因为他本身的形象就完全把美学给曲解了。他讲课总是很大声,口沫横飞,前三排同学如果不撑伞,下课后就得用吹风机去吹干头发。
  那时候我们逃老夫子的美学已经逃出了水平,因为老夫子最爱点名,上课时大家肯定都会齐刷刷地出现。等到课开始讲了,他进入了自我陶醉状态,坐教室最后一排的人开始从两个后门溜走,而倒数第二排的人全部转移到最后一排去,如此陆续撤离……这样的结果是,老夫子看着班里的人,觉得并没什么变化,可是课上到最后,一般只剩下前三排被他的唾沫淋湿的女生们把守阵地了。
  中文系的美学却是黑鸦鸦一屋子人,要是不早点儿去占座,简直连立锥之地也没有。周sir上课总是把粉笔像烟一样拿着,讲话的声音不壮,但是一句有一句的意思,一句有一句的道理。我还做了笔记,这笔记到了那年期末被证实是多少有点作用的,因为那年老夫子忽然醋意有加地宣布:你们不都去中文系听课嘛,那我看看你们谁认真,今年的考题,我就从周老师的笔记上出!
  
  失火的补考前夜
  
  可是幸运的事并不会常常有,我们班总有人挂科。
  挂科的人会在假期结束前一周返回学校补考。
  因为一个寝室里有一半的人都挂了美学,我们班某间男生寝室在寒假未完之前就回来了一票人。我交待他们帮忙把寄养在校外春芳小餐馆的兜领回来,一方面怕麻烦人家,另一方面也担心撞上个把喜欢吃狗肉的食客,而餐馆大婶又不够坚贞。
  男生们在补考前的K书是很疯狂的,他们在寝室点起了蜡烛,每天,烛光点着,小烟抽着,小觉困着,哪还有个不着火的道理!大火扑灭得还算及时,除了烧坏了一副窗帘炸了两个热水瓶并在灭火时有人脚脖子扭了以外,并没有造成太多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害。
  可是!大火烧秃了兜兜的毛!我们的松毛球变成了秃头狗!
  被火燎了一次之后,兜的强迫症更重了,它不仅喜欢啃袜子,它对男女内衣也产生了兴趣。当它打着女生楼的小内裤的主意的时候,我只好语重心长地教育他:“好色终害己呀!”
  
  兄弟后会有期
  
  毕业时我们又去了春芳小餐馆,那时候春芳小餐馆已经改名为春芳大酒店。那晚大家摔啤酒瓶子,学校里一片嚎叫之声,保安破例没来管,因为年年的七月都会上演这样的情景。没表白的男生女生站在撒酒疯、哭哭啼啼的人们中间来不及地大声表白,吵架的情侣也狠了心地吵架。我和T恤以及我们的大狗站在校门口送别那些要赶早上火车回家的同学,重重地在他们肩膀上一拍,兄弟,后会有期!狗一声也不叫,仿佛它也知道离别的滋味,变得很乖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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