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易学—国内最大的教育考试网站之一
财税资讯 | 纳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行业纳税 | 综合辅导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务风险 | 税收统计 | 办税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财会考试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230*28

运输发票里程与实际不符能否抵扣进项

2010-2-26 15:56:30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咨询描述:我单位与A公司签定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我公司承担运费,该笔业务实际情况为:由我单位销售给A公司,A公司销售给B公司,B公司最终销售给客户C,A、B公司均为贸易商,C公司为最终用户,请问:我单位取得的收货人为A,发货人为我单位的运输发票,里程300公里,我单位与A公司在同城,由于运费有我单位承担,而该批货物最终运到厂家C的距离为300公里,所以运输发票开具的里程300公里,请问此种情况,能否抵扣增值税,若不能抵扣,应怎样开具才能抵扣增值税?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一)项第2小项明确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根据您的描述,这张运费发票是不能够抵扣的。虽然该运费发票收货人和购货发票上所列的名称一致,但起运地、到达地是否一致,即使是一致,里程数明显与购货发票、运费发票本身是不符的。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帮助,请联系我们的客服QQ:53882478
办税日历

2月份:国税1-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