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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产转让如何缴纳契税

2010-2-27 11:13:42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问题】

  我是一个农民,有房屋一幢,政府发有农村集体土地和房产证,现在我将房屋转让给别人,不知道是否要缴纳契税才能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房屋权属转移,应按规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方缴纳。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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