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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

2010-2-26 17:15:21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一、财政部核定各地区的平均税额每平方米在5元(含5元)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按2元计征;平均税额每平方米在5元以下的地区,每平方米按1.5元计征。

    二、国家在老少边穷地区,采取以工代赈办法修筑的公路,交税确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财政厅(局)审查核实,提出具体意见,报经财政部批准,可酌予照顾。

    三、各地要做好公路建设用地单位的纳税工作,不得自行规定减、缓、免税,对于拖欠不交的纳税户,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此标准自1990年1月1日起执行,[1987]财农字472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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