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易学—国内最大的教育考试网站之一
财税资讯 | 纳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行业纳税 | 综合辅导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务风险 | 税收统计 | 办税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财会考试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车辆购置税 >> 正文 230*28

车辆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需提供那些材料

2010-2-26 16:58:12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 )第四条的规定:免税条件消失、且使用年限超过10年(含)以上的车辆,纳税人依照《征管办法》规定在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并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帮助,请联系我们的客服QQ:53882478
办税日历

2月份:国税1-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