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权利的保全
来源:优易学  2011-4-3 10:33: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
  (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经票据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有()。
  A、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B、应付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C、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D、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答案】ABCD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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