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票据行为的代理
来源:优易学  2011-4-3 10:33:1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票据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在票据上记载被代理人的名称和为被代理人代理的意思,并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
  【举例】A向B出票,B背书给C,C委托D收款,根据规定,C应作出“委托收款”背书,由此形成的是票据代理关系。
  (1)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2)越权代理
  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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