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清单及标底模拟编制工作(土建)问题总结4
来源:优易学  2011-12-25 10:34:5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3.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计价规范》与定额制定的不统一,造成计算的工程量不一致,投标方只能以清单规范计算出的工程量进行折算,但此时的折算基数又暂不确定、随时调整的。那么在结算过程中,折算基数发生变化,综合单价随之而变。
例如:本实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项挖基础土方6379m3,按照《计价规范》计算出的工程量明显不是实际挖土方量,这个数据是一个虚数;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出土方工程量8152m3,通过定额套出价或由投标人依据实际市场价格以清单量为基数折算出综合单价16.81元/ m3,如果结算时发现清单提供的虚量错误,综合单价也随之有误。 
4.计算规则:后述 
(二)项目特征 
1.项目特征的反映部位
在报送资料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反映部位和描述的内容分别在三张表中重复描述:第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第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 
以《计价规范》的规定理解,项目特征的描述由招标方填写,并在填表须知中规定: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则意味着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方提出的项目特征描述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中提出;如无异议,应当完全按招标方提出的内容响应报价,不应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特征内容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描述的项目特征内容不一致。武威、临夏站对此的填写方式提出了建议,提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中不再重复描述项目特征的具体内容,只需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填写项目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在编码、项目名称上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即可。
《计价规范》的标准格式上要求在三张表中均填写项目特征。清单解释中提出,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投标方填写的项目特征需要描述出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有关的内容吗?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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