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桥梁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费计算规则2
来源:优易学  2010-1-8 14:07: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九、总承包服务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0的规定执行。
  十、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1的规定执行。
  十一、围堰、筑岛措施费
  1.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延长m和t计量。
  ⑴ 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⑵ 以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⑶ 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重量、套箱整体下沉时的悬吊平台的重量及套箱内支撑的重量之和。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3.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统,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十二、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
  1.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以延米为计量单位。
  2.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3.临时便桥:
  ⑴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m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⑵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⑶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m为计量单位。
  十三、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1.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硐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2.风、水钢管按硐长加100m计算。
  3.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4.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5.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基价项目单位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6.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十四、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措施费
  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尺寸一处计算。
  十五、架设临时动力线
  架设临时动力线工程量是以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m以外的演唱部分,包括干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
  十六、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措施费 
  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各种临时性工程均应按实际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其等级(或管径)和数量(或长宽度)。在编制预算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供水管道:改建给水管道时为用户供水的管道,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临时排水管道:从现场排水口到排水管道出水口管道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十七、半幅施工措施费应以该单项工程直接工程费伟计算基数乘以相应的半幅施工措施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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