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