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100问(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1-30 15:39:2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49、清单附录中规定的清单项目计算规则中,存在着许多计算出来工程量明显脱离实际,这种数据是一种虚数,由投标人依据实际市场价格对虚数报价,是否违背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
50、构成综合单价的风险因素应如何计算?
风险应考虑的涵盖范围、风险内容、风险应如何承担等因素,直接影响到组成的综合单价,具体如何操作,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相应政策。 
51、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但在哪些情况下可作调整? 
(1)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调整。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 
52、“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吗?
《计价规范》第4.0.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同时,在第2.0.3条还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通常,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见到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表示主体项目工程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表示各项措施项目名称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此,施工企业不便直接计价报价,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相当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时的分项工程或定额子目)才可以计价。因为根据制定定额的基本原理,不论是企业定额还是预算定额,都是以一个最简单的施工工序,和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来测算并确定其消耗量的。而清单表达出的却是由若干项“工程内容”综合而成的,某个主体项目的工程数量或措施项目的名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不但要研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必须研究其“工程内容”和各自的消耗量。这个消耗量应当是企业定额规定的实际施工消耗量,应当包括施工、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所有损耗。 
53、投标人未填报综合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发生变更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 
投标人未填报综合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内。若工程量发生变更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依据《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的上下浮动范围以外发生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54、预留金的概念?若预留金给定幅度后,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涨价等因素而预留的金额。
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剩余部分归招标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招标人补充。 
55、甲方供料是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招标人部份?甲方购买的材料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参考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按暂估价列入。 
56、 甲供材料的采保费应在清单计价表中何处反映? 
甲供材料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因此,甲供材料的采保费应计入综合单价;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采购保管费的承担办法。 
57、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提供的甲供材料数量,是图纸净用量,还是要包含损耗(不同企业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均有所不同)? 
应是图纸净用量,损耗由投标人提供。 
58、 甲供材料的安装损耗,承包方如何计取? 
投标方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损耗,同时必须给招标方明确损耗率。 
59、总承包服务费应包括分包费及分包配合费还是只包括分包配合费?
60、分包工程,明细怎么报?如果你打算对土方、屋面防水等分包出去,分包人在事先已经给你一个比较合适的单价或总价,这时候你的明细项怎么报?因为这些要分包的项目的具体人材机费用及消耗量对你已经不重要了,难道还要再套定额子目进行组价,以便做一个假的明细表? 
这就是建筑构件的商品化,所以有的地区有个询标的过程,只要你能够陈述你报价的理由,无须详细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也可。
61、措施项目费的报价有何原则? 
措施项目报价应当做到编制项目要全面,竞争费与不可竞争费要分清,报价要合理。 对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规则来说,如若招标图纸已具备清单报价条件,投标文件没有计算或少计的措施项目费用,往往视为已含在投标文件总价范围内,除非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否则均不找补。措施项目清单所表明的是为完成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事宜,费用高低对质量安全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编制时应力求考虑全面,降低工程实施中的风险。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内容除考虑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以及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清单规范提供的“措施项目一览表”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具体情况。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将表中的列项作为参考。若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62、措施项目清单中,业主提供的措施清单有可能不是最优的方案,投标人如何处理? 
根据《计价规范》3.3.1条,招标人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只需列项目名称,而不提供具体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所列项目和自身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列项名称应按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63、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按合同约定。 
64、费用计算规则中,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哪些?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65、计费基数的变化引起费用的变化,如何调整? 
首先是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实体部分)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混凝土的表面积与措施项目模板数量有关;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有关等等。其次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和措施费用的价值与规费和税金的确定有关,前者为后者的计算基础。 
66、投标方如何预见材料价格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综合单价之中的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 
不难看出,出现上述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因素,施工单位应当利用合同签订之前的这段时间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发生上述情况的可能性,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价款及调整”等条款加以约定,从而避免结算时不得不承担本可以避免的风险。例如:对于材料价格的变化,应当约定可以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虽然《计价规范》第4.0.9条,对合同中综合单价的调整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均是以施工合同没有预先约定为前提的。如果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前对上述有关问题作出了专门的约定,并以合同专用条款的形式载入施工合同之中,在工程结算或审查,以及发生经济纠纷进行司法鉴定时,则应当从约。
67、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否列出施工方法?例如:土石方开挖,是否列出开挖方式? 
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进行报价。土石方开挖,招标人确定工程数量;开挖方式,应由投标人作出的施工方案来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法投标报价。如果招标文件对土石方开挖有特殊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规定施工方法。 
68、 垫层捆绑在基础内,设计变更会使垫层种类、厚度或基础埋置深度增加或减少,而出现无法利用投标单位或使用单价不合理?如某工程砖基础、三七灰土垫层。第一种情况是由于土质原因垫层300厚改为500厚;第二种情况,是砖基础埋置深度增加1m,而垫层厚度不同。这两种情况均无法使用原承包方的投标报价单价,如何处理? 
有三种方法可以解决。一、事先可以预见的可在“零星工作项目费”内将垫层和基础分别列项请投标人报价;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做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或按投标报价中近似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协商调整;三、可利用第五级编码分项列。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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