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分包价的确定
来源:优易学  2010-2-27 10:49: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基本原则
1.1相一致原则:分包预算书的质量标准、工期、计价方式、结算方式必须与业主预算书一致。
1.2专业分包原则:对于需要有特种资质或定制成品的项目应承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或专业厂家加工、施工。
1.3主材不外包原则:对工程质量、成本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必须由公司供应,不准包给分包队。
1.4“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和指挥;有利于项目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工程质量的实现。
1.5公平、公证原则:分包价应充分考虑公司和施工队的利润,保证公平、公证。
1.6保密原则:项目经理、工长、预算员、设计师等有关人员应对发包价严格保密,不得泄漏给业主、其他工长及其他无关人员,泄漏者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2、分包价的确定
2.1利润目标:在充分考虑业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基础上,通常项目的毛利润应在30%以上;对于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地面、墙面、顶面、灯具、洁具、设备等主要材料,甲方通常需要认价的主材的毛利润应在15%以上;项目的总体毛利润应保证在25%以上。
2.2发包书格式参考公司发包书统一格式编制,发包书应包括发包价格表、主要材料限价表、甲供材料表,项目应清晰、合理、详细,与业主预算书一致。
2.3若业主预算书采用清单计价,分包预算书也应采用清单计价;若业主预算书采用定额计价,分包预算书也应采用定额计价。
2.4若业主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分包合同价款也应采用固定单价;若业主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分包合同价款也应采用固定总价;若业主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分包合同价款也应采用可调价格。
2.5施工队购买的主要材料应限制品牌、型号、规格、价格,项目部供应的材料应有限价表和利润目标。
2.6对于适合内部定额材料工艺标准的项目均执行内部基价表,对于非标准项目均按实际情况合理换算,酌情调整承包价。
2.7对于暂时不能确定单价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按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认质认价。
2.8“三边”工程应执行定额计价的原则,先商定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费、取费的结算方式,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2.9定额计价应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及有关造价部门颁布的造价文件,装饰工程的人工单价按45~55元/工日进入结算调整,安装工程人工单价按定额价计取,材料单价按双方确认价格进入结算,无认可价的材料价格参照《工程造价信息》及当地建筑装饰材料市场行情调整,机械费按照定额价格不予调整。
2.10分包价应已含自带工具使用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保洁费、物业出入证费、劳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等,均不应另外单独计取。
2.11一般项目发包价编制周期不得超过1天,复杂项目发包价编制周期不得超过3天。  工程发包成本核算书由分公司预算部负责,预算员做出发包价格表,经预算部负责人审核,填写《工程造价审批表》将预算书报地区装饰分公司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审批。
3、分包方式的确定
3.1分包方式:包人工(含机械)、包人工(含机械)辅料、包工包料。“包人工(含机械)”适用于100万元以上的大型或特大型工程,“包人工(含机械)辅料” 适用于50~100万元的中型工程,“包工包料” 适用于5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
3.2对于需要有特种资质的消防、空调、弱电等分项工程应承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对于需要成品定制加工的家具、门窗、栏杆、隔断、窗帘、自流坪、木地板、地毯、防静电地板、喷泉、霓虹灯、舞台灯光音响、门禁、园林、石雕、铜雕、铁艺等项目,应承包给专业公司加工、施工。
3.3对工程质量、成本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必须由公司供应,对于不便于成本考核的其它材料由施工队负责供应,由项目部提出材料质量品牌要求。
3.4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或特大型工程,装修、水电必须单独发包给不同的施工队伍。
3.5合同造价在100~300万元的大型工程,可以考虑施工队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以及由施工队出部分办公设备和管理人员。
3.6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大型或特大型工程,同种施工队伍必须在两支以上,以便互相制约。可以分别按瓦工、木工、油工、水暖工、电工等工种,劳务承包给不同的施工班组,项目部供应材料。
3.7瓦工、水暖工、电工可以选择北方队伍,而木工、油工必须选择南方队伍,施工工长应与施工工人的籍贯一致。
3.8分包施工队必须向公司交纳规定风险抵押金,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为贰年(防水工程五年)。
3.9公司亲属一律不得参与工程的分包和材料供应,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合约的执行,并应对有关责任人处罚。

责任编辑:c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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