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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国APEC建筑师项目组织机构
(1)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政府、注册机构、学会和设计单位的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国内APEC建筑师项目工作,并代表中国APEC建筑师管理机构与中央理事会保持联系。经建设部批准我国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监督委员会主任:
王素卿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司长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主任
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李先逵 建设部外事司 司长
张其光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副司长
王早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司长
赵春山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周 畅 中国建筑学会 秘书长,注册建筑师
监督委员会委员: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万 斌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处长
王立秋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处长
王秀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处长
崔 恺 中国建筑学会 副理事长,注册建筑师
庄惟敏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院长,注册建筑师
监督委员会秘书:
蔡 晨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
中央理事会中国代表名单:
王早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司长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崔 恺 中国建筑学会 副理事长,注册建筑师
(2)秘书处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与中国建筑学会联合组建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副秘书长 张百平 中国建筑学会国际部主任
12、我国建筑师如何申请成为APEC建筑师
(1)申报与审批程序:
条件:凡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满7年,目前正在注册的人员都可以自愿申请为APEC建筑师。
申报资料:(1)填写APEC建筑师申请表;(2)注册证书复印件;(3)提交注册期间使用其执业印章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表(单位盖章)。
申报程序:申请表由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和建筑学会网站下载,填好后由地方建筑学会汇总报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由监督委员会批准为APEC建筑师,并报中央理事会备案。
(2)申请时间与联系办法:
APEC建筑师采用随时申报分批审批的原则,自2005年9月10日起中国监督委员会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用中、英文字填写表格。
(3)秘书处联系办法:
联系人: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资格审查部 蔡晨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100037
电话:(010)68313351
13、申请成为APEC建筑师分会会员
经中国监督委员会批准的APEC建筑师个人相关信息登录在本经济体APEC建筑师登记簿上,取得由中央理事会颁发的APEC建筑师证书和身份证,名册登录在本经济体和中央理事会的网站上。自愿加入中国建筑学会APEC建筑师分会,实行会员自律管理。会员申请表由建筑学会网站下载,由地方建筑学会汇总报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综合管理部。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100835
电 话:(010)88082234
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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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