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与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优易学  2009-11-18 10:54: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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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纲的要求是:

  1.熟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
  2.熟悉恶臭厂界标准值的分级;

  1.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标准值分级: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考试&大&排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二、三类依此类推。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

  3.1994年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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