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方法—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三)
来源:优易学  2011-8-17 16:42:3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4.改革建筑业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目前的行业垄断及条块分割的建筑业管理体制,不仅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制约着建筑业的优化配置。要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营造公平、公正、有效的“软环境”,必须建立统一的建筑业管理体制,随着“入世”的临近及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这愈发显得迫切和现实。首先应强调属地管理,解决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管理的条块分割。其次是理清政府监管的范围及程度,在此基础上重新划定“三定”方案,重新确定监管机构及责权范围,多余机构该并就开,该转就转。
  5.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在新的形势下,当务之急是加速培育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社会中介机构,建立以工程咨询为核心的行业工作体系,使建筑各环节都有相应的组织进行对应的服务和管理,如立项及编制任务书阶段,有工程咨询公司;招投标阶段,有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管理全过程,有社会监理机构;资质审查和管理可委托行业协会;工程概、预、决(结)算审查,有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建设银行、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政府依法对它们进行规范、监督,进行宏观管理,不干预它们依法进行的各种管理和经营活动,在此基础上,推动和完善统一、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场,做到“统一工程报建”、“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并积极探索和完善新的科学有效的招标办法。
  6.调控企业资质结构,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作为政府管理的市场导向,必须建立真正以总分包体系为基础的三级市场。目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均以工程承包企业的面目出现在市场上,没有在各自的层次上分别就位,而国际上流行的则是总分包体制,只有大型企业才在总承包的层次上竞争,并可跨地区和在国际上流动,中小型企业分别定位于专业化和劳务化型,区域固定分布,既层次分明,又避免了无序流动、过度和盲目竞争。由此看来,改革我国资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首先,必须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开放本地市场,让真正有水平、有能力的企业能参与竞争。其次应重新制定管理办法,构筑起以少数特大型企业为核心,总量适度的工程承包企业为骨干,众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配合运行的总分包队伍体系,严格控制比例,形成“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形成分层次的适度竞争和有序流动的格局。第三,培育一批我国建筑业的支柱性企业,改革目前的若干多级独人法人的子公司横向联合体系,向国际化的纵向联合的总分包管理体制过渡。
  7.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首先要科学地对待投资、质量和进度之间的关系,政府直接或间接实施资金、质量等全方位的监控,严格按合同筹措资金和控制进度,这样可以减少盲目压价、压资金、压工期的现象,工程质量得以间接保证。其次要规范和完善社会监理市场,成立监理工程师协会,加强对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管理力度,要求持证上岗并建立人才档案库,必要时向国外开放监理市场,促进我国监理工程师素质的提高和建筑管理水平的提高。最后是改革现行技术规范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力度,把监管重点放在结构安全、消防、环保等“国家强制性”内容上,并采用派遣现场监督组或特派员的做法,不仅管施工,还要管设计甚至财务等等。
  8.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强化竣工 
  决算审查管理。一是建立三级验收办法,即合同约定验收、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完善验收内容。二是建立验收备案制度,废除质量等级终身制。三是强化工程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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