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辅导:期房的抵押评估
来源:优易学  2011-1-26 13:03: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评估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1)关于估价时点。 
虽然房地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时希望了解的是当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依法以提供担保的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时,该房地产所能实现的客观合理价格折算到设定抵押时的价值,但由于这种预期价值评估难以准确把握,实际评估的抵押价值是房地产设定抵押权时的价值。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评估时,估价对象的状况为未来某时点(估价对象房地产竣工时点)的状况,房地产的市场状况为现在(抵押权设定时)的状况。可见,房地产的市场状况与估价对象的状况不在同一时点。 
  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物的评估不同于在建工程的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中,估价对象的状况及房地产的市场状况均为估价时点时的状况,即房地产的市场状况与估价对象的状况处在同一时点。 
  (2)关于建筑面积。 
  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评估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的情况。遵循房地产估价中的合法原则,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经规划部门同意,并补交了相关费用的,可按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估;②已经规划部门处理,尚需补交费用的,应扣除该项费用,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③未经规划部门同意的,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规定的建筑面积考虑,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超面积部分的不合法性。 
  3.对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形象进度和完成投资额进行审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要求,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期房的,所购期房必须是在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的条件下销售。 
  综上所述,房地产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中,重点应揭示抵押物的报建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提成示贷款银行注意有关抵押物的风险因素,给出在设定抵押权时的客观、合理的市场价值,对抵押物的有关建筑面积公摊的技术经济指标,其他规划内容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实和披露。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