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资产评估项目如何招标的问题,对资产评估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分提出了看法,并指出:价值评估这样一个智力服务行业中的招标不应完全以服务价格为唯一的评价指标。
目前,在不少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前,都引入了招标方式。这对于加强评估机构之间的竞争,提高评估机构各自的执业水平,控制评估服务的成本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招投标方式也促进了评估业务承接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这些都是目前资产评估招投标中积极的一面,应该给与肯定。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操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将投标单位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评价指标这一问题,就非常值得讨论。以报价为唯一指标的招标结果,从表面上看似乎也很公平,实际上是非常不合理的。同一个评估项目,由不同资质的评估单位、委派不同执业水准的评估师与提供不同水准的服务,其服务价格应该是不一样的。而在这么多不同性质的资产评估业务项目的招投标中,都由评估机构来比拼投标的价格,显然有失公允。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对资产评估业务委托招标中的评价,制订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下面是笔者在参与招标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一、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
针对一项评估业务,其评分标准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即:评估机构资质、以往类似项目的评估经历、准备参加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资历和经验、评估工作计划安排以及投标报价等。在表一中,笔者列出了各项评分要素及建议设置的分值。
在评估机构资质和以往类似项目评估经历可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本文在此不做详述,下面仅对第三、四、五项 评分的确定做一说明。
二、评估机构拟派参加本项目评估的关键人员资历和经验的确定
对于同一个评估项目,不同评估机构拟派评估人员的资历、能力和经验都是不相同的。这样,评估项目的最后质量和评估成本也是肯定有差别的。而某一评估项目参与人员尤其是关键人员的素质,对于评估质量的好坏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笔者认为量化参加评估项目的关键人员的资历和经验,并将其作为资产评估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素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评估项目关键人员资历和经验评价的细分指标。
三、 标底的编制
编制标底的目的主要是确认完成该评估项目所需要的合理成本,防止某些投标机构采取低价进行恶性竞争(此种行为既最后损害评估服务的质量,又损害资产评估行业的利益)。这些成本应包括:
1、人工成本(含参加评估项目人员的工资、补帖与奖金等)
2、差旅费(含参加评估项目人员的住宿费、往来车船、飞机票等费用)
3、评估报告制作费(含评估报告打字、复印及装订的费用)
4 、管理费(指项目应分摊的合理日常费用)
5、合理利润
编制标底应以评估项目所在地同类评估机构的正常水平为依据。这里所说的所在地一般应是所在的省或所在的地级市,不应是所在的县。编制标底由委托方来完成。如委托方缺乏编制标底的经验,则也可委托了解这方面资讯的资产评估机构来完成。但有一点必须强调,制作标底的评估机构不得参加此评估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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