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工作人员招考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12-10 16:21: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核准的新增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考试招聘30名工作人员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由内江师范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省教育网WWW.scedu.net]、内江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WWW.NJTC.EDU.CN][WWW.SCRC.GOV.CN][WWW.SCPTA.GOV.CN]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学校简介
内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办学形式多样,专业设置齐全。学校校园占地1005余亩,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3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收全日制学生,涉及文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教育学等七个学科门类。2007年学校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成绩。
学校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通讯地址: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学校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NJTC.EDU.CN]
(二)招聘岗位、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和科研岗位,均为编制内聘用,对象为2008、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次公招对报考者不作地域和户籍限制。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2009年毕业生报考者应在200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办法
1.选择岗位
招聘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师范学院网发布,报名网站为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以下简称学校网站)。报考者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Http://210.41.176.13/rsc)[www.scpta.gov.cn]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3日-121924止。
报名程序:登录学校网站,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我校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进入笔试的依据。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岗位未取消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2008年12月26日直接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缴纳笔试费50元后,领取准考证。
4、报名缴费地点: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第二行政楼二楼右首)。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综合淘汰,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于2008年12月21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有效参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2: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笔试、面试均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桐路705号)教学大楼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于指定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编写教案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政策性加分。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审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08年12月26日前报送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4、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12月28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每一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前述规定确定接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于2008年12月28日在学校网站公告,不再书面通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29日9:00至12:00。
2、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3、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请在内江师范学院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若是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原件。
7、符合政策加分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
其中(1)-(3)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岗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
报考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
4、面试手续办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08年12月29日15:00-17:00在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08年12月30日进行。报考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考场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综合性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试讲时间:35分钟,其中专业试讲为25分钟,综合性知识答辩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在《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专业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专业试讲(占60分)+专业答辩(占4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1月5日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197(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教育厅纪检处)
附件1《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岗位工作人员复习参考资料
内江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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