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综合辅导:商品检验检疫
来源:优易学  2009-11-2 14:44:2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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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基本概念: 
  1、 含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由具有权威的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的一系列活动。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1、检验检疫机构的种类:
  官方检验机构
  半官方检验机构
  民间检验机构
  2、 我国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主管全国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国家质检部门设在全国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商检机构和办事处管理所辖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
  三、商检机构基本任务:
  ² 法定检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实行强制检验。凡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海关凭货物报关出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货物出入境制度。
  ² 公证鉴定:按国际惯例,由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各项检验、鉴定业务、称作公证鉴定,包括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进出口商品的重量鉴定、货载衡量鉴定、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短缺鉴定、出口商品船舱检验和监视装载鉴定等,出具产地证明、价值证明、包装证明、签封样品、发票签证等其他鉴定。
  ² 实施监督管理:检验检疫局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商检机构接受国际贸易相关人包括生产单位、经营单位、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和外国检验机构等委托,对进出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实施化验、检验、测试、鉴定等,签发各种鉴定证书。
  四、报检的概念: 
  1、报检的含义:进出口商品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商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检验、配合检验、付费、取得商检单等到手续的全过程。
  2、报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报检单位: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
  ü 自理报检单位是指经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并取得报检单位代码的外贸相关单位,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有进出境相关业务的科研单位、运输单位等,依法自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事宜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
  ü 代理报检单位系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受出口生产企业的委托,或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或受外贸关系人等到的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事宜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
  五、电子报检的一般工作流程 
  1、 电子报检:指报检人使用电子报检软件通过检验检疫业务服务平台将报检数据以电子报文方式传输给检验检疫机构,经机构管理系统和检务人员的处理后,将受理报检报验信息反馈给报检人,实现远程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行为。
  2、 申请开通电子报检业务手续
  ø 申请开通电子报检业务手续应符合条件
  (1)已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人登记备案或注册登记手续的。
  (2)具有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报检员。
  (3)具备开展电子报检的软硬件条件。
  (4)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定机构办理电子业务开户手续。
  ø 报检人申请电子报检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检人的登记备案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2)电子报检登记申请。
  (3)电子业务开户登记表。
  ø 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对申请人开展电子报检业务的报检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检人可以开展电子报检业务。
  3. 电子报检的一般工作流程
  报验→施检→计费→放行
  (1)报验环节:对报验数据的审核采取“先机审、后人审”的程序进行。
  (2)施检环节:报检企业按信息中的提示与施检部门联系具体事项,现场检验检疫。
  (3)计收费:报检企业接到施检部门转来单据,复核并按月缴纳检验检疫等有关费用。
  (4)签证放行:对于核准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放行。
  4、出入境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物最迟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个别检验检疫周期长的货物,留有时间。
  (2)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3)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血制品、种畜禽及精液、胚胎、受精卵入境前30天报检。
  (4)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5)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6)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品、破损短缺的商品在卸货口岸机构报检。
  (7)其他入境货物,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8)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了活动物由口岸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在产地检验检疫。
  (9)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检疫。
  六、电子转单和电子通关 
  1、电子转单:指通过系统网络,将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相互连通,即出境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已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入境货物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2. 出境电子转单程序
  (1) 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机构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送到电子转单中心,并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条”。传送内容包括报检信息、签证信息、其他相关信息。
  (2) 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向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以书面方式提供“报检号、转单号和密码”
  (3) 出境地检验检疫关系人凭报检号、转单号及密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
  (4) 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境关系人的申请,提取电子转单信息,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电子转单中心。
  (5) 按《口岸查验管理规定》需要核查货证的,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配合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核查工作。
  3、电子通关: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开发了电子通关联网核查系统,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检疫结构签发的出入境通关单的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计算机作业系统,海关将报检报关数据比对确认相符合的,予以放行。
  七、检验检疫证书的概念
  检验检疫证书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或鉴定后,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或坚定项目出具并且签署的书面声明,证明货物已检验达标并评述检验结果的书面单证。
  八、检验检疫证书常见种类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品名,规格、等级、成分、性能等产品质量实际情况。
  2、 出入境检验检疫数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植物检疫证书:是证明植物基本不带有其他的有害物质,因而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植物要求。
  4、 出入境检验检疫动物卫生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书面证件,它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皮张、肠衣等商品,且必须由主任兽医签署。
  5、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是证明可供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疫或检验合格的证件,例如肠衣、罐头、食品、蛋品、乳制品等。
  6、 熏蒸、消毒证书:是证明出口动植物音响器,木制品等已经过消毒或熏蒸自理,保证安全卫生,例如猪鬃、针叶木、马尾、羽毛、山羊毛、羽绒制品等。
  7、 出入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适用于检验合格的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
  8、 残损鉴定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供索赔时使用。
  9、 包装检验证书:是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情况的证书。
  10、 温度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冷冻商品温度的证书。
  11、 船舶检验证书:是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舶清洁、牢固、冷藏效能及其他装运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要求的证书。
  12、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书,是计算运费和指定配载计划的依据。
  九、检验检疫证书的形式
  “五个统一”、“六个一次”
  单选:
  1、机构依据《商检法》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实施(b)
  a.强制检验 b.抽查检验 c.随机检验 d.定期检验
  2、入境报检完成后,报检人员应领取(a )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检验证书
  c. 检验检疫通知单
  d. 品质证书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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