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先正是毕业生离校找工作之际,但由于求职心切,一些大学生被骗事件常有发生。根据多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广州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提醒:大学生求职,以下四种求职陷阱值得注意。
陷阱一:招聘单位收费。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一,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所以,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也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陷阱三: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四:“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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