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税费等方面提供优惠。
到农村基层工作
享受社保补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招录加分及升学等政策,优秀大学生士兵可直接提拔为干部。
参加“三支一扶”(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每年另发400元交通补贴;所在地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发给本人(本报3月11日曾报道)。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免费托管其户档关系。
到企业就职
省教育厅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招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省内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参加创业培训
可享培训补贴
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创业培训3个月以上者,凭职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按每人1200元给予创业补贴。
在全省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本报2月13日曾报道)。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达1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首期出资达到2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10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参与重大项目
补贴社会保险费
政府创业基地
从事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贫困生就业
享受援助政策
参加职业培训者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助。对其中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