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
直到20世纪上半叶,西藏仍然处于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农奴主控制着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的人身自由和绝大多数生产资料,通过等级森严的《十三法典》、《十六法典》和断手、剁足、剜目、割耳、抽筋、割舌、投水、推崖等极为野蛮的刑罚,对农奴和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精神控制,广大农奴和奴隶连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根本没有政治权利可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历史,实现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人民民主,为西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中掌握自己的命运带来了希望。
1949年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4年颁布实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国家根本大法。
材料来源:2008年4月7日 新华网
材料3: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在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大力帮助和支援下,发挥自身优势,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经过50多年的努力,如今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生存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分享着国家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发展成果。
摘自2005年《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1)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
(2)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涵及意义。
【答案要点】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是:①理论依据: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建设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主张要建立尽可能大的集中统一的国家。因为: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同资产阶级斗争;有利于建立门类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不容易受制于人;有利于民族团结。在各民族当家做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主张每一个民族应该是自主的,即民族自主。
②中国的国情和现实依据: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长期存在,这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基础;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也决定了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从经济上看,汉族和少数民族“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在近代革命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已经结成了休戚与共的兄弟关系;中国人民的共同革命斗争和胜利后的共同发展目标,不仅使民族区域自治有了坚定的政治基础,也使顺利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了现实。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处理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
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具有巨大的实践意义:①保障了少数民族平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 ②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③调动了少数民族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④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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