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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7-24 15:48: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精神和要求,我校已开始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含知识产权方向)的招生工作,欢迎有志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报名资格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三、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湖北省为7月1日--10日,网址为http//zzlk.hbee.edu.cn)。各省市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25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湖北省2009年在职联考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10--12日),凡报考我校的考试既可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联考考试费用。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报成功后生成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 、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五、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面试由我校于2010年年初自行组织,其余2门实行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11月1日。
  六、复习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七、录取指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将自行组织录取工作,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110人。
  八、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考试大)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三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由学校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十、联系方式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南湖校区文治楼516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邮编:430073;办公电话:027-88386146、88386072;联系人:段老师、杨老师、刘老师;网址:http://www.znjm.cn。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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