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级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来源:优易学  2011-10-29 18:34:5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10.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须对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1. 甲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该汇票上未记载乙的名称。其后,乙在该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汇票背书与记载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B.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

  12.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B.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C.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乙都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丙无法辨别变造前还是变造后,视同变造前签章,因此甲乙、丙对变造之前的金额承担责任,丁是在变造后签章,对变造后的金额承担责任。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票据变造后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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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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