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名 称 |
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1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答题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四个科目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缴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报考点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征订单汇总表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7630079),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向授权发行的出版社统一订购、发放到各报考点,各报考点及时通知考生领取。
(四)考前辅导的安排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培训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后,在广东注册税务师网站(网址:www.gdcta.org.cn)向考生推荐,考生可自由选择参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