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优易学  2011-12-17 12:18:2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一原值减除比例)
  (二)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一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原值减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一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原值减除比例)×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例:某省一企业2005年度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经营生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经营用房,年租金收入5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注:该省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
  解:(1)自用房产应纳税额=[(1000+60)×(1—20%)]×1.2%=10.176(万元)
  (2)租金收入应纳税额=50×12%=6(万元)
  (3)全年应纳房产税额=10.176+6=16.176(万元)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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