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财产转让所得个人税的计税方法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9:59: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减除的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证券。其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一般地。转让债权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应予减除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一次卖出某一种类的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购进该种债券买人价和买进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总和÷购进该种类债券总数量×一次卖出的该种类债券数量+卖出的该种类债券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一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例: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饵:(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10000+150)÷1000×600+llO=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2.建筑物。其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税费。
  3.土地使用权。其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税费。
  4.机器设备、车船。其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其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减除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一财产原值一合理税费
  6.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试大祝你成功
  (2)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②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③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④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例:刘某于2008年2月转让私有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220000元。该套住房购进时的原价为180000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15000元。计算刘某转让私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1)应纳税所得额=220000-180000-15000=25000(元)
  (2)应纳税额=25000×20%=5000(元)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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