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营业税的特殊规定
来源:优易学  2011-11-14 14:14: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1、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的自开票纳税人,其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例如:从北京收取运输费用20万,将货物陆路运往天津,再由天津转运至上海,支付了8万元的运费,则应以20万-8万后的余额12万元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但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物运输业务;
  (2)联运合作方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3)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将其接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作为原始记帐凭证,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可以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项目(见教材178页)
  (1)联运企业减除支付给合作联运方的余额为营业额。例:从北京发货到俄罗斯,收取运费20万,其中支付给俄运输企业的运费8万元,则应以20万-8万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2)建筑业总承包人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安装设备作为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款。如前述承揽设备安装业务,500万元的承包额,电梯制造商自产400万元电梯应征增值税,100万元的安装劳务费应征收营业税;但如果承揽电梯安装的公司是购入电梯用于安装,则应就500万元全额作为计税依据,不能从营业额中减除。只有省级税务机关列举的设备才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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