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相关法律》教材辅导第一章第一节
来源:优易学  2010-3-1 17:36:3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首先要了解行政、行政权、行政法的概念。

  1、行政,即“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2、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有三层含义:一是行政权来源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二是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三是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组成之一。

  3、行政法的概念(熟悉)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以下四层含义: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事中控权);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如,在《行政诉讼法》、《刑法》中某些条款中有关于司法机关对行政权力监督的规定,在宪法中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例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 )是规范行政权行使和运行的特别行政法。

  A、《行政监察法》

  B、《行政处罚法》

  C、《税收征收管理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答案: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特别法,而《行政处罚法》是统一规范行政权力的运用及行使的普遍适用的规则。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

  提示: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既要符合实体法,义要符合程序法。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2、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4)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二是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三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四是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例题:根据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采取( )的措施。

  A、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

  B、拒绝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C、无需考虑负面损害大小

  D、排斥法律控制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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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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