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讲义第四章第四节
来源:优易学  2010-2-25 23:55: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涵盖内容: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讲解方法:

按照11个税目分为税目内容、税率、税收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等进行讲解。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 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 000~5 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 000~20 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 000~40 000元的部分 25 1 375
6 超过40 000~60 000元的部分 30 3 375
7 超过60 000~80 000元的部分 35 6 375
8 超过80 000~100 000元的部分 40 10 375
9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45 15 375

【注1】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注2】按月计算;

【注3】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找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 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后的余额。

(三)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800元

【注1】按月计征、定额扣除;

【注2】2008年3月1日前每月减除费用为1 600元;

【注3】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④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⑤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2.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 000元或4 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多选题】个人所得税规定,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包括( )。

A.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B.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 

D.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中方人员

『正确答案』ABC

(四)税收政策与考点练习:

1.公司职工取得的劳动分红

(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2.不予征税项目

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不构成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是( )。

A.加班费

B.企业为非雇员支付旅游费

C.差旅费津贴

D.年终一次性奖金

『正确答案』BC

3.关于”内部退养(内退)”的征免税问题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

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1•计算题】张某2008年5月提前5年(60个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并从原单位一次取得收入3万元,内部退养后张某月工资为2200元。则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第一步:找税率

(30000/60+2200-2000)=700(元) 税率10%;25

第二步:算税额

(30000+2200-2000)×10%-25=2995(元)

【例题2•计算题】张某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后,月工资2200元,又从另一单位任职,月工资为1200元。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税=(2200+1200-2000)×10%-25=115(元)

【例题3•计算题】张某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月退休工资2200元,又从另一单位任职,月工资为2400元。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税=(2400-2000)×5%-0=20(元)

【提示】应注意区分:内部退养(内退);退职费;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金

4.关于“退职费”的征免税问题

(1)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的不符合上述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的退职费收入,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是:

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

【注1】若干月份=一次退职费收入/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小于等于6

如果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

月工资=一次退职费收入/若干月份

【注2】个人退职后6个月内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李某从某公司退职,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45000元,原月工资薪金为3000元。计算李某取得的退职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第一步:若干月份45000÷3000=15 按照规定,超过6个月,按6个月计算。

第二步:月工资薪金=45000÷6=7500(元)

第三步:月应纳个税=(7500-2000)×20%-375=725(元)

第四步:共计缴纳个税=725×6=4350(元)

5.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或买断工龄)而取得的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第一、三险一金可扣除: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第二、3倍工资可扣除: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

第三、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第一和第二)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以超过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于2009年5月份被买断工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三险一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问: 张某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免税的部分=10000+18000×3=64000(元)

2.应纳个税部分=160000-64000=96000(元)

3.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12-2000=6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4.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20%-375)×12=9900(元)

6.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范围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计算方法:2种情形

第一、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找税率: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算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找税率: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算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1•计算题】某人为中国公民,2009年4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000元。该个人4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税=(2600-2000)×10%-25=35(元)

•年终奖的计算过程如下:

(1)找税率:12000÷12=1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2)算税额:12000×10%-25=1175(元)

•合计个税=35+1175=1210(元)

【例题2•计算题】接【例1】,如果工资为1700元,该个人4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工资薪金不足2000元,从年终奖中扣除300元(2000-1700=300元);

•年终奖余额按规定计算个税,即:

(1)找税率:(12000-300)÷12=975(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2)算税额:(12000-300)×10%-25=1145(元)

【例题3•计算题】某人为中国公民,2009年5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半年奖金(或季度奖/月度奖)12000元。该个人5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2600+12000-2000)×20%-375=2145(元)

7.免费旅游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

(1)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2)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8.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1) 特定行业的范围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

(2)计税方法

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3)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应补(退)税额=应纳所得税额-以前按月预缴的税款合计

9.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1)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0.关于保险费(金)的征免税问题

(1)三险一金的征免税问题

•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11.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资产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3)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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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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